关于《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0 08: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健全完善我市公共卫生体系,我委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牵头草拟了我市《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620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wjwawb@wh.shandong.cn

2.邮递信件:威海市奈古山路威高民俗文化邨4号楼政策法规体制改革科


附件:《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520

 


 

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现就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坚持依法管理、创新驱动,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基层,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到2022年,完善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

二、重点任务

   (一)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山东省传染病防治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加快《威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立法工作,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逐步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法规规章体系。加强普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破坏疫情防控及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任务均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落实,不再罗列

  (二)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决策体系。

    1.健全疫情监测预警体系。推动三大医疗集团内部信息化系统一体化运作,升级完善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各医疗机构间业务协同数据互通。以传染病为重点,优化哨点监测布局,扩大疾病监测种类,建立覆盖全市的致病菌识别网络利用省级公共卫生大数据运用平台,实现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利用威海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构建疫情防控主题信息资源库;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中心  

    2.改革公共卫生应急领导机制和决策指挥体系。市县两级党委设立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疾控中心实体化运行。健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加强日常重大疾病防控和重大风险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重点问题。2020年年底前,市及各区市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件统一协调、上下联动机制,完善决策指挥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

    3.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修订《威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防控规范,细化部门职责,实施更加精准、细致、操作性强的应急响应措施,强化日常演练,提升应急应对能力。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实行网格化管理,筑牢群防群治防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

   (三)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

        1.强化各级疾控机构建设。加快市县两级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1年年底,人员编制、业务用房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要达到国家或省级标准。2020年6月底前,所有疾控机构全部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具备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能力。市级疾控机构要加强预防医学科学研究,可加挂预防医学研究所牌子;县级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指导评估,可加挂健康管理指导中心牌子。强化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职能,提高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能力。到2021年,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放射性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以县为单位全覆盖;饮用水监测以镇为单位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2.提升基层防控能力。镇(街道)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校医务室(医院),增强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治疗能力。推进实现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支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和建设具备隔离条件的发热诊室。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按照县管乡用原则,2022年,为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个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预防为主、全域创卫,依托各级疾控机构加强爱国卫生专业技术支撑。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实施十五项行动,引导群众建立科学健康观,促进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到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4%以上,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实现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比例达到30%,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8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四)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

1.提升医疗救治能力。2022年年底前,依托威海市立医院和威海市中心医院,各设立不少于50张符合传染病防控要求的床位,加强ICU能力建设,承担重症救治任务。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要补齐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2020年前全部具备病原微生物核酸检测能力。实施威海市妇幼保健孕产儿重症救治提升项目,提升综合救治能力。借助威海市立医院医疗集团优势组建胸科医院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儿科、皮肤科将市胸科医院建成符合三级标准的市级传染病医院,力争到2022年,全市传染病临床诊疗规模达到500张床位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加强中西医协同。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把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多学科会诊、病例讨论纳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使中医药深度介入传染病防控和临床救治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定点医院设置中药房和中药制剂室,配备足量中药饮片未设置中药房的要建立中药配送保障机制。2022年年底前,实现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县域全覆盖,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中医药科室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3.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援助应急预案,健全心理危机应急干预机制,建立以精神科医生为主,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精神科护士和社会工作者为辅的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实施重点人群分级分类个体化干预。通过机构改扩建或选址扩建,加强市县两级精神卫生机构建设,2021年年底,以县(区、市)为单位精神科编制床位达到每万人口4.5张左右,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3.8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五)改革完善医疗保险和应急救助体系。

1.健全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建立满足公共卫生应急救治需要的医保报销、支付政策,患者(含疑似患者和留观人员)相关诊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提前预付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医保基金不少于一个月,并根据需要及时追加。2020年年底前,完善各级政府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限额,合理控制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全面提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功能和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年内实现异地联网定点医院乡镇全覆盖,全市异地住院联网医疗机构达到115,实现我市患者在全国各地2万余家联网医院住院即时结算。基本实现门诊慢性病省内联网定点医院县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提高特殊群体救治能力。20206月底前,制定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分级分类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在重大疾病防治应急预案启动时同步启动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机制,确保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医疗机构救治,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针对失能人员、慢性病群体及老年人,建立集处方共享、复诊检查、咨询服务、帮办代办、送药上门的一体化、链条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在“知名医师”“优秀中青年卫生骨干人才”等人才工程评选中,对公共卫生人才单独核定名额落实疾控机构编制标准,到2022年以县(市、区)为单位空编率不超过5%,保障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市、县两级疾病控制中心设立首席专家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公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制定县域全科医生发展年度计划,发放全科医生津贴,所需费用按现行经费渠道列支开展现场流行病学人才培养,用3年时间将县级疾控机构骨干人员轮训一遍,确保每个专业有2名以上技术骨干充实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医学相关专业背景。各级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纳入本级预算保障,并在保障政策上予以倾斜。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符合疾控机构特点的薪酬机制,对各级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绩效管理基层机构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县级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建立健全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统筹整合市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公共卫生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按照揭榜制、专家会商制原则,面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科研单位医药企业广泛征集与疫情防控、健康促进、临床诊治、医疗装备、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密切相关的创新需求和重大科研项目,分批次向社会公开发榜,自主组合研究队伍,支持一线技术创新,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科研高效协同、无缝衔接。推进预防类生物制品疫苗研发与产业化项目、5G公共防疫特种机器人智能无人生产线、微创手术机器人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等省级重点项目的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八)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1.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机制2020年年底前,制定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科学调整应急物资储备的规模、结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调度、指挥平台,形成高效便捷的应急物资调度指挥系统,建立从原料供应、生产、流通、储备、使用等全链条的信息动态监测系统。2022年,建立市、县两级政府储备为主,以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为,以医疗卫生机构实物储备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1个月进行物资储备,适时倒库更新,确保物资质量。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大数据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局民政局

2.制定应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建立一批应急物资技术产业转化基地,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应急物资产品研发和生产;通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发展我市应急物资产业骨干企业。推进威海市云龙防护服应急保障基地、威高迪尚医用防护服应急保障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登区政府、高区管委

3.制定和完善民间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健全民间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运输和发放工作机制完善民间应急物资紧急征用和补偿机制,将各类有效社会资源纳入全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健全完善捐赠物资登记、使用和管理,做好物资分配和信息公开。加强对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用等环节的审计和监察。(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纪委监委、民政局、红十字会、审计局)

九)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教育培训体系。

通过校地合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加强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培养。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规范开设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到2022年,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5%。将公共卫生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党政干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能力水平。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建设公众卫生应急教育培训基地,组织群众性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在体系建设、队伍培养、机制改革等方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年度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建立督导机制,保障任务落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公共卫生机构保障水平。调整医疗资源投入结构,坚持医疗救治投入与疾病预防投入并重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向基层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提高基层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

)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情跟踪研判,主动发声、正向引导,依法打击处理借机造谣滋事者。(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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