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办事便利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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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南海新区公共服 务局,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电政函[2020]124号的通知>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办事便利度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提高老年人办事便利度,推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现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根据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为方便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电脑的老年人进行预约挂号,医疗卫生机构要保留电话预约功能,提供电话、网站、微信、自助机、现场、社区等多种形式的预约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家庭医生等代为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
二、完善“健康码”管理。各单位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医疗机构要设置“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手工填写《健康申报表》(附件2)。外地患者可以凭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各地的“健康码”绿码进入我市医疗机构,无需申领出示山东本地的“健康码”。 三、优化就医、收费服务。结合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打造老年友善环境;充分发挥医疗机构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或在导医台设立“老年人就诊服务处”,放置针对老年人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和纸、笔、花镜等便民用品,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全程陪诊等服务;自助挂号交费、检验报告(胶片)打印等智能设备应配备志愿者或引导人员巡回值守,为有需要的就诊人群提供协助;医疗机构要按规定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优先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挂号、开具发票、退号退费等业务,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基层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通过签约、巡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服务,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收费窗口应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任何单位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知等方式拒收现金。 四、优化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凡属卫生健康系统负责办理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应保留必要的线下渠道,不允许只提供线上办理方式。有关责任单位要着力为老年人提供精细化、个性化办事服务,推广“一站式”服务和“一件事一次办”,为老年人提供现场咨询、指引等便利化服务。针对“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扶助政策”“长寿补贴和高龄津贴”“住院病历查阅和复制”、“死亡医学证明办理”等可能直接服务于老年人的事项,各责任单位(科室)要认真梳理优化办理流程,提升老年人办事体验。 五、广泛宣传培训。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倡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提高老年人办事便利度、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意识,迅速组织开展全员学习培训,壮大老年志愿服务队伍,利用媒体、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便利老年人的服务措施,在卫生健康系统营造敬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六、加强督导检查。市卫生健康委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区市、开发区(南海新区)要提高认识,加强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督导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逐一查找工作中不便于老年人办事的环节,采取得力措施尽快整改到位。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附件:1.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落实国办电政函[2020]124号的通知>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办事便利度的通知》 2.《健康申报表》表样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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