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威海市第四批镇卫生院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8: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


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加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镇卫生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建设与管理标准(2018年修订)》《威海市镇卫生院评价工作方案》(威卫计基妇〔2018〕15号)要求,经机构自评申请、区市评价,2021年9月,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对全市申报的1家甲等镇卫生院、2家乙等镇卫生院进行了现场评价综合现场评价结果和区市评价情况,确定环翠区桥头镇卫生院2家镇卫生院达到乙等镇卫生院标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为202111月至202511月,期满不申请复评将自动取消相应等级。

通过评价的镇卫生院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威海市第四批镇卫生院评价结果名单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威海市第四批镇卫生院评价结果名单

 

乙等(2家):威海市环翠区桥头镇卫生院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卫生院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