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威海市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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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设立威海市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中心设在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和承担的相关工作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对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和工作质量评价。 (三)发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标准和程序,建立质量控制评价和考核体系。 (四)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相关规范、指南、技术标准、细则等,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比对及其他有关技术考核,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五)承担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威海市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开展工作,承担全市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相关数据的采集、审核、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研究分析全市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发病情况,提出合理化措施和建议。 二、组织架构 威海市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负责人由威海市妇幼保健院业务主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威海市妇幼保健院拟定并征求意见后,报市卫生健康委核定备案。 三、有关要求 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和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履行质量控制中心相应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加强内部组织架构、资源配置、信息化平台和质量管理等建设,为全市职业健康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各有关职业健康查体机构和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依法开展技术服务活动,保证技术服务质量。要积极参与职业健康技术质量评估考核,主动接受职业健康质量控制业务指导,不断提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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