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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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确保我市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安全、顺利实施,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及我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按照山东考区办公室《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山东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考生须按以下工作要求进行防控。 一、考前监测: 考前考生须进行流行病学史申报和自我健康检测,考前一天填写《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于考试当天上交。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山东省以外地区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考前14日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考试期间: 考生进入考场前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山东省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可以参加考试。 现场检测体温高于37.3℃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它设备或其它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的,经疾控中心、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研判,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等环节需要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穿着无标识隔离衣、医用帽,自行准备一次性乳胶手套(一站一副)。 考生考试期间每天对健康情况进行自查自报,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应及时考场考务办公室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三、交通出行 考生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场。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目的地集中且人数较多的地方应尽量选择“点对点”定制化交通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减少在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 请广大考生自觉配合考点及考场的防控工作,开展自查自报工作,并在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不扎堆不聚集,保障本次考试顺利、平稳进行。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山东考区烟台考点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山东考区 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姓 名: 性 别: 准考证号: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本人考前14日内住址: (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1.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是□否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是□否 3.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是□否 4.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入鲁。□是□否 5.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从境外或港澳台入鲁。 □是□否 6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是□否 7.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是□否 8.本人“健康码”是否为非绿码。 □是□否 9.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况。 □是□否 提示: 1.以上项目中如有“是”的,请及时就诊排查异常健康状况,及时报告所在考点,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2.考试前14天内建议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罚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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