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 ||||
| ||||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动态调整风险等级的有关规定,经市专家组评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3日12时起,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路51号鼎信大厦由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二、自2022年4月3日12时起,将环翠区青岛北路65号、环翠区海峰路511号宅库花园11号楼、环翠区鲸园街道办事处苏州街10号楼、环翠区环海路3号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威海培训中心、环翠楼街道同德路116号楼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三、自2022年4月3日12时起,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157号、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路南曲阜翡翠城F区13号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威海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