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传染病防治“机构自治” 夯实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2-05-16 15: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字号:[ ]


5月10日,威海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对全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员和辖区内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院感主任进行了线上培训,院感专家围绕疫情防控和院感管理相关的知识要点和风险点进行了重点提示和讲解,卫生健督员就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了深入解读,系统总结梳理了当前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参会人员现实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据了解,2022年,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结合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特点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执法思路,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在医疗机构推行了“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自查自纠”制度,构建起以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自查体系为支撑,以预防接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评价等为载体,以“抓新、抓细、抓常、抓实”为保障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新机制,努力实现对违法行为的“早预防、早发现、早纠正”。

会议强调,传染病防治工作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尤其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严峻紧张形势下,必须时刻把广大群众健康权益举过头顶,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一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各医疗机构要及时进行知识的更新、积累、完善,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以学习促进业务提升,夯实专业能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二要完善机制,优化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健全传染病防治相关制度,完善自查机制,使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管理轨道。三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医疗机构要将传染病防治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位、措施落实落细落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切实保障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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