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5: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


今年以来,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威海建设规划(2021-202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行政制度,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组织完成《威海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立法工作,该政府规章已于2022年12月15日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组织完成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市司法局已将《威海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列入我市2023年政府规章立法完成项目。

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及时报送审查备案材料。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1件政府规章、1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公众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重新梳理认领我委行政许可清单,更新权责清单并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行自查自纠,杜绝违反清单要求审批、市场主体违规进入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及设置市场准入隐形壁垒等问题。对现有中介服务项目进行重新确认,应调整、取消的按规定完成调整。按照“无证明城市”建设要求,统筹推进完成了健康证等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的同步制发,组织对接了献血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预防接种单位资质证书等6类电子证照,并公开发布我委“用证”事项清单。充分考虑群众办事便利度及镇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承接能力,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生育登记服务”以委托受理的方式下放至镇级;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及时做好审管部门“双告知”企业信息的推送认领工作,卫生健康领域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威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行政决策的刚性程序要求,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文件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共对6件部门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把关,对委属单位9件超过500万的重大合同按程序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今年制定的5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全部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对我委签订的33份合同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处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等方面,主动与政府法律顾问沟通咨询,充分发挥其作用。2022年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68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处理2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未发生败诉案例;代理执行案件3件,参与信访案件处理9次,接受法律咨询100余次,有效规范和保障了机关法治建设。

四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积极主动解决人大、政协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共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2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重视并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互动宣传,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认真解决群众通过行风热线、12345政务热线反映的问题,问题办结率10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全面解读政策文件,适时发布工作动态。

(三)提升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公正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后印发《威海市卫生计生委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重大行政政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范》和《调查询问室使用管理规定》等文件,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案卷评查、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等配套制度,扎实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出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146件。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考取行政执法证,通过集中培训、网上学习、现场观摩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监督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为打造高素质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奠定了基础。积极开展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卷评查,2022年推荐6个案例参加全省评查,获得2021年度全省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查团体一等奖,优秀典型案例1个,优秀案例3个。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加强释法析理,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经营。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原则,印发《威海市卫生健康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威海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四张清单”(2022年版)》,不予处罚事项由原先的9项增至17项,新增从轻、减轻处罚事项13项,着力推进有温度、有力度、有精度的行政执法,有效优化了营商环境。

四是高标准打造“信用+量化分级”示范工程。按照《威海市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部署要求,我委在医疗卫生行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上始终坚持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先后被省卫健委确定为全省口腔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两个专业领域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市。通过将量化分级与医疗机构诚信挂钩,建立多部门联动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并依据量化分级评审结果调整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监督检查的重点、方式和频次。目前,全市465家非公立口腔、医美机构被分级评定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示范单位38家,B级规范单位320家,C级合格单位107家。今年我委组织开展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信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得到省卫生健康委肯定,被确定为省级试点市。同时,指导环翠区创新开展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信用+量化分级”监管品牌内涵和外延得到不断丰富和拓展。2022年山东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推进会议在我市召开,对我市医疗卫生领域量化分级工作进行了现场观摩。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法治社会建设氛围。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市司法局开展的6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剖析讲座,按要求报送行政复议应诉相关统计数据。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大力推进按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引导信访人在法定途径内反映诉求。今年以来共办理部门转办信访事项88件,全部按期办结,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是培育全民法治意识。组织系统干部职工4000余人集中观看中国政法大学常保国教授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讲座,依托“威海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并督促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并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律知识考试,全系统共4872人参加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机关普法进行时,解读托育机构相关政策知识。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探索开展邀请群众参与的“体验式监督执法”,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张贴明白纸、走进社区等宣传等方式,共开展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明白纸2000余份,解答群众疑惑,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率。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监督执法力量薄弱。卫生监督员人数与繁重的监督工作任务不适应,区(市)级卫生监督员人数少、空岗问题、执法队伍老龄化的问题突出。荣成市卫生监督员定编66人,现有45人,空编率达31.8%。文登区卫生监督员定编35人,现有26人,50周岁的9人占现有人员的35%。环翠区定编26人,现有21人,育龄女职工占47.6%。薄弱的执法力量无法满足繁重的监管任务需要,卫生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效能的主要因素。

(二)国家级开发区卫生健康监管体制不够理顺。目前经区、高区、临港区均没有设置专门的卫生健康执法机构,也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执法人员,三个开发区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由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承担,在法律法规方面存在执法权限问题。如《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乡村医生的违法行为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目前由市级执法存在“行政处罚越权、不处罚就失管”的风险隐患。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作为委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讲授专题党课2次,组织行政处罚案件重大法制审核集体讨论16例。将法治建设同党风廉政、安全生产、意识形态一并纳入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清单,带领班子成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各项工作均纳入法治化轨道。组织系统内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法治建设摆到突出的位置,注重系统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把党的战斗力延伸到卫生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最前沿,有效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带领和推动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履职的强大动力,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二)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相关政策文件纳入领导学习内容,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法治建设2次,促进领导干部形成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针对监管对象反映的执法宣传不到位、普法培训力度不大等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坚持定期调度研究,确保见效。一是严格践行法律法规要求,教育引导监督执法人员用“接地气”的语言与监督业户沟通交流,破除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误区。二是畅通群众沟通渠道,面向监督业户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各项政策宣传,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监督执法全过程。

下一步,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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