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抽检要求,支队管辖区的9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顾客用品用具再次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顾客用品用具抽检。其检测结果符合《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等相关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现将抽检结果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地 址 | 专业类别 | 检测结果 | 检测项目 | 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零陆叁壹烫染店 | 吉林路-58号-2 | 美容美发场所 | 合格 | 1、剪刀、梳子、美容工具的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2、毛巾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3、室内空气质量 | 阿美造型 | 古寨东路附249-3号 | 美容美发场所 | 合格 | 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明发型设计室 | 天津路88-13号 | 美容美发场所 | 合格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美艺达理发店 | 华新家园68-4号 | 美容美发场所 | 合格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顺理发店 | 经区大庆路-176-12号-1 | 美容美发场所 | 合格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鸿顺发艺店 | 长峰馨安苑小区32号2号车库 | 美容美发场所 | 合格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木兰街理发店 | 凤林小区83-4号 | 美容美发场所 | 合格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小米酒店 | 恒泰街117号 | 住宿场所 | 合格 | 1、室内空气中CO2、甲醛、PM10; 2、床上卧具、毛巾、茶具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 威海辰博华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威海高区山大路-17号 | 住宿场所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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