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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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一级调研员鞠立民同志介绍了我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鞠立民同志介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文件及中医药大会精神,结合我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全市中医药创新发展大会工作要求,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于6月3日正式印发实施。文件主要包括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培育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质量、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弘扬中医药文化、统筹协调中医药工作六大方面21条具体意见。 鞠立民同志指出,除国家和省明确要求需落实的工作外,我市在中医医院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专科集群建设、提升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突出中医预防和康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评价激励机制、强化各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完善扶持奖励政策等多个方面作出了创新突破,并列入了《实施意见》。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使《实施意见》尽早落地见效。 在答记者问时,鞠立民就记者提出的我市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下一步举措、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计划、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及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的实际举措等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新闻发布会后,各家媒体陆续对发布会内容进行了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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