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6 14: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字号:[ ]


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国家级开发区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为做好2025年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中医药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鲁疾控监督字〔2025〕2号)要求和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抽查内容

2025年随机抽查工作重点抽查6个专业领域内容:

(一)公共卫生领域。抽查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职业(放射)卫生领域。抽查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传染病领域。抽查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监督抽检情况。

(四)消毒产品领域。抽查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五)医疗领域。抽查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

(六)血液安全领域。抽查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依法执业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目前,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已将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全部下达。抽查任务下达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因特殊情况导致抽查任务难以完成的,各区市卫生健康局书面报告我委,由我委统一报告省疾控局进行调整。

(二)各区市(开发区)、市疾控中心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杜绝出现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机构数量小于本专业抽查医疗机构数量、检查村卫生室及诊所的“生物安全”指标、上年度综合评价为优秀的单位被处罚后等级不变等问题。

(三)各区市、市疾控中心要做好随机监督抽查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把“双随机”抽查与蓝盾行动、跨部门联合抽查、日常检查相结合,原则上不对同一被抽查单位重复检查。涉企检查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四)各区市、开区区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工作经费。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原则上由本级疾控中心执行,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协调上级疾控中心协助检测,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三、工作要求

(一)“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及时将检查信息录入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涉企检查内容同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部门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

(二)各区市、市疾控中心按照各专业抽查计划安排,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核对数据归集情况,填写汇总表格。工作总结要实事求是,填写数据要真实准确、符合逻辑。各专业工作总结和汇总表格按照本专业规定的时限和报送方式分别报送。


附件:1. 2025年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 2025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3. 2025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4. 2025年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5. 2025年医疗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6. 2025年血液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025年威海市卫生健康委随机监督抽查计划.doc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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