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启用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 14: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


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大数据主管部门,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和山东省大数据局通知要求,《老年人电子优待证》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20〕240号中明确的其他证件具有同等效力,均可享受我市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威海市大数据局

20213月3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启用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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