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2022年上半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7-11 17: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


2022年上半年,威海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攻坚突破年活动,强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新冠疫情防控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有效震慑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警示作用,现将选取的12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某诊所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2022年3月8日,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到某诊所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观察室内多名患者正在就诊,现场无法提供近期的患者门诊病历,在门诊日志上还发现该诊所接诊了多名诊断为“上感”、“咽炎”的患者。经调查,该诊所自2022年2月份以来未书写门诊病历,未按规定落实病历管理制度;医师擅自接诊具有新冠疑似症状的患者未进行报告和转诊,未落实首诊负责制。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提示:各类医疗机构接诊患者要及时、完整、准确地书写病历并妥善保管病历文书。基层医疗机构要发挥好哨点作用,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守门人”,发现发热等可疑病例要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收治和转运,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设发热门诊等不符合收治条件的,要严禁擅自收治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味嗅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患者。

二、某医院使用过期消毒产品案

2022年5月16日,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到某医院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实,该医疗机构理疗室消毒间使用的消毒剂已过期,且于2021年7月1日曾因使用启封后超过7天的小包装碘伏消毒剂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处罚过。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提示:在此提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规范使用消毒产品,按规定索取所用消毒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定期排查各类消毒产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以及启封后失效日期等,不得使用过期消毒产品,消除感染性疾病发生隐患。

三、某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案

2021年07月23日,荣成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对荣成某中医诊所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实,该中医诊所于2021年07月01日至07月23日,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曹某从事诊疗活动。荣成市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6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提示:在此提醒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某药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2021年12月07日,根据群众举报,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调查查实,某药业有限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孙某在威海环翠区、荣成荫子镇、荣成石岛等多地为群众开展诊疗活动,该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孙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荣成市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责令某药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执业活动,给予没收医疗器械,并处罚款人民币六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于该公司工作人员孙某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已另案处罚。

提示: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到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找取得有《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行医资质的人员看病就医,远离非法行医,对发现的非法行医行为及时举报。同时也提醒,任何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任何个人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行医资质,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五、汪某非医师行医案

2022年5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某职业大学内一店铺存在打耳洞行为的线索,乳山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该化妆品店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及询问查实:汪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行医资质的情况下,于2022年3月11日擅自在该化妆店内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穿耳孔术活动。乳山市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给予其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已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医师法》规定,非医师行医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外,还要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非医师行医起步最低罚2万,而且罚款金额根据违法所得倍增,无证行医的“黑医”、“游医”违法成本极大增加。

打耳洞属于《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美容外科项目分级一级项目中的穿耳孔术。开展打耳洞活动属于医疗美容活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

六、某酒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2022年6月1日,根据有关部门移送的举报线索,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对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某酒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涉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办案人员通过制作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采集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据确认了上述违法行为。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提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公共场所在传染病预防中的重要环节,通过此案希望引起广大公共场所经营者的重视,自觉为预防传染病担起一份应担的责任。

七、某游泳馆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2022年3月8日,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到某游泳馆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实,该单位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环翠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提示:公共场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存在较大的卫生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在此提醒广大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事美容、美发、沐浴、游泳、住宿等经营活动需取得有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八、某美发场所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2022年5月10日,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到某美发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提示:在此提醒广大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单位,如:美容、美发、沐浴、游泳、住宿等场所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需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九、某公司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及案

某公司曾于2021年7月21日因未对劳动者个体防护采取有效的指导、督促措施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被责令立即整改。2021年12月02日,接到群众举报,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手糊车间内有6名工人正在进行零部件糊制作业,且未佩戴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经查实,该公司为劳动者配备了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建立了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发放台账,但仍存在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违法行为。荣成市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其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提示:在此提醒广大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十、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案

2021年12月16日,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后,对位于荣成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机加工车间内一名工人正在进行焊接作业。该公司出具的2021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显示,机加工车间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属于无害作业岗位。因今年工作订单需求,焊接作业需要用到机加工车间的行吊,所以在该车间内新增了焊接作业,新增加的焊接作业属于有害作业,未与车间内的无害作业分开,致使其产生的有害物质在该车间扩散,扩大了有害影响面。荣成市卫生健康局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给予其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提示:在此提醒广大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应当符合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十一、某村卫生室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2022年6月20日,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泽头村卫生室治疗室内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圾桶内有使用过的医用针头,该单位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提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器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否则易造成感染事件,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若处置不当,其作为传染源极易引发感染事故,特提示各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十二、某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案

群众投诉反映某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餐具为三无产品。2022年4月6日,乳山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该餐具消毒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经部门联合执法、跨区协查等方式查实,2022年,该公司有两批餐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出厂供应饭店使用。2021年,该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因为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被乳山市卫生健康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乳山市卫生健康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给予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提示: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直接影响着百姓的身体健康。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部分,应当对消毒餐具、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当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当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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