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 14: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


各区市(开发区)爱卫办、文明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市直各部门、单位:

今年4月是第35个爱国卫生月。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统筹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卫生城镇巩固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健康中国行动威海推进办决定联合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发动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参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卫生健康环境,促进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宜居靓家园 健康新生活

二、活动内容

(一)树立一批典型,弘扬爱卫新风尚。要集中做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宣讲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和典型报道,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热情。要广泛发动开展“我为爱卫建言献策”活动,面向各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征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等方面的建议对策,凝心聚力提升创卫质量水平。要全面报道受到表彰的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在爱国卫生运动各领域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树立标杆,鼓舞和引导争当先进、赶超先进。要深入挖掘和推广本地区、本单位在卫生城镇创建、健康细胞(学校、社区、机关、家庭等)建设、控制吸烟等爱国卫生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鼓励因地制宜建设爱国卫生宣教阵地和示范亮点,弘扬爱国卫生运动新风尚,更好地服务群众、发动群众,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体验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各区市、开发区爱卫办,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二)筑牢两个理念,培育健康新生活。一要筑牢“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资源和活动讲座、宣传栏、手册折页等宣传载体,采用知识问答、话题互动、主题演讲等形式,多角度、深层次、立体式普及健康知识。积极组织专家、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健康科普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特别是针对春夏季重点传染病、常见病开展健康科普,及时准确将健康知识传播到各个单位、家庭和个人,提升群众健康知识水平和个人防护技能。二要筑牢“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理念。要继续依托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作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具体举措持续深入推进,鼓励和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继续坚持常通风、勤洗手、少聚集、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将健康理念转化为健康行为,提升全社会文明健康水平。配合全国爱卫办开展“爱卫新征程健康中国行”专项活动,推动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责任单位:各区市、开发区爱卫办、文明办,市直各部门、单位)

(三)强化三个重点,打造宜居靓家园。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卫生城镇创建、复审等工作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环境卫生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全面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查盲点、补短板、促整改,努力创造良好卫生防病环境。一要促提升,推动进一步强化城乡垃圾、污水、厕所等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管护,做好机场、铁路、公交、商超、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清扫保洁和消毒,完善环境卫生长效动态管理机制。二要强弱项,聚焦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深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暴露垃圾,清除各类积水、污水,整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三要抓重点,针对春夏季传染病特点,组织辖区及单位工作人员、物业、志愿者、群众、专业队伍等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清理死角、清除积水、翻盆倒罐,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有效预防媒介传染病发生。(责任单位:各区市、开发区爱卫办、文明办,市直各部门、单位)

三、活动要求

(一)各区市、开发区及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统筹,认真研究制定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有序推进爱国卫生月各项重点活动(附件1)开展,并于4月26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一并提供活动开展照片,并注明活动内容、拍摄人、拍摄时间和地址等信息)及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爱卫办和市文明办。

(二)请各级各单位自行印制第35个爱国卫生月宣传海报(附件3),配合各项活动开展。

(三)各级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并及时报送,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将选择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市爱卫办电话:5300016,邮箱:wjwawb@wh.shandong.cn

市文明办电话:5200358,邮箱:swxcbwmb@wh.shandong.cn

附件:1.威海市第35个爱国卫生月重点活动安排

2.威海市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3.第35个爱国卫生月宣传海报

4.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指导手册

5.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点


威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

(健康中国行动威海推进委员会)           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附件1


威海市第35个爱国卫生月重点活动安排


一、“我为爱卫建言献策”活动(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均可参加。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病媒生物防制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创新性、指导性强的建议和对策,建议和对策要简洁、具体,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详见附表)。

(二)参与方式

1.社会团体及个人可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我为爱卫建言献策”专题进行填报。

2.各区市各征集至少7条、开发区各征集至少5条、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征集至少2条,通过填写《“我为爱卫建言献策”征集表》于5月31日前发送邮件至市爱卫办邮箱(wjwawb@wh.shandong.cn)。

(三)奖项设置

通过省级专家评审的方式评选一批“金点子”,印发评选结果通报。


“我为爱卫建言献策”征集表


    二、健康教育集中宣传活动(即日起至4月30日)

各区市、开发区和各单位要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指导手册》(附件4)关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工作要求,组织本辖区和本单位开展媒体宣传、主题宣讲、讲座义诊等线上线下健康教育活动,丰富健全宣传栏、迎审标语口号、电子屏滚动字幕等健康教育形式,结合季节特点和群众需求,传播公民健康素养66条、烟草控制以及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健康知识,推动打造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健康细胞以及健康步道、主题公园建设。

三、“爱卫新征程健康中国行”威海站专项活动(暂定4月下旬)

结合全国爱卫办“爱卫新征程健康中国行”活动安排和我市实际,组织全国爱卫办、全国爱卫会部分成员单位、山东省爱卫会有关负责同志,健康城市代表,专家学者、中央及行业媒体代表以及我市有关部门单位、代表等,选取部分区市、单位开展健康学校、健康社区、营养健康细胞、健康企业、健康环境等健康细胞主题调研,展示分享我市在健康文化、健康管理、无烟环境等健康细胞建设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

四、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即日起至4月30日)

各区市、开发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采取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的大清理、大扫除、大整治,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聚焦商超、居民小区、建筑工地、餐饮饭店、窗口单位、交通枢纽、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对办公和生活场所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加强对“两城创建”包保责任区卫生秩序和环境的巡查清理,保持单位内部和周边环境清洁。

五、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活动(即日起至4月30日)

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卫生城镇创建和复审要求,参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点(附件5),开展本辖区本单位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活动。各区市、开发区要以老旧小区、农(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商场超市、餐饮行业、城乡结合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易受鼠类侵害和蚊蝇、蟑螂易滋生的场所为重点,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置,强化灭鼠毒饵站的巡查、维护和投药,以及食品“三防”措施落实;引导社区居民填堵缝隙,清理居室及周边环境的散在垃圾、杂物堆放,做好居家防鼠灭鼠。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以食堂、食品库房、粮库、通讯机房、重要档案馆等部位为重点建立完善防鼠设施,避免鼠类从外环境进入室内。

各区市、开发区组织社区、单位开展蚊虫孳生地巡查和重点场所成蚊控制,疏通沟渠、翻缸倒罐,清除积水环境;对成蚊密度较高的区域,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消杀控制。


附件2

威海市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开展情况统计表


                                                                  报送区市(开发区)/单位(盖章):

项目

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次数)

动员发动党员干部群众     (人次)

集中清整活动    (次数)

清理脏乱死角     (万处)

清除垃圾堆物    (万吨)

病媒生物

孳生地(万处)








                                                                                          填报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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