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09: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为中心,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各项法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稳步推进地方立法项目。起草《威海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全省首部专门关于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标志着威海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轨道。二是加强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体系建设。积极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对接,成功将西洋参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并参与2023年山东省西洋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威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规范》“第3部分:医院”地方标准已形成报批稿。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委现行有效的3件政府规章、1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健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23年,公职律师出具审查意见书50份,法律顾问出具审查意见书76份。四是着力开展消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按照省、市2023年度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综合评估工作要求,聚焦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行为,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进行回头看,共梳理政策措施35件,其中,政府规章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其他政策性文件8件,未发现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五是启动全市第二轮法治医院评估工作。稳步推进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将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情况纳入医疗机构高质量考核,全市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开展法治建设评估工作,共创建市级优秀单位14家,县级优秀单位8家,择优推荐3家医疗机构争创省级优秀单位。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在全省率先建立“信用+量化分级”监管模式。在常态化开展口腔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信用+量化分级”管理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开展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中心)“信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通过集中培训、靠前精细化指导,执法重心前移,有效构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新机制。2023年,全市828家非公立口腔、医美机构、中医医疗机构等单位被分级评定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示范单位60家,B级规范单位482家,C级合格单位286家。相关工作经验分别在省卫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信息专刊、市改革工作动态上发表。二是加强依法执业综合监管。以环翠区作为健康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省级试点,选取风险隐患突出、管理难度大的医疗美容行业,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目前,已确定相关6个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83项,定期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多部门联合检查,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综合监管效能有效提升。三是持续创新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行分类化差异化精准执法和驻点式体验式服务执法,抓好寓管于服、源头治理。在全省率先开展洗浴场所“1234”查体式监督执法(一个档案、两个证件、三种记录、四项制度)样板工程,努力实现卫生监督“威海品牌”效应影响力再提升。四是建立现制现售饮用水长效监管机制。以《威海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初步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每年设立20余万元水质抽检专项经费,5年实现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机出水水质抽检全覆盖。2023年,全市共完成抽检430台,合格率为99.8%。五是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威海市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四张清单”(2023年版)》,升级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将21项行政处罚事项新纳入“首违不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既体现执法力度,又让企业感受到执法的温度,有效优化营商环境。

(三)提升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公正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系统1人成功入选全市普法讲师团、4人入选全市行政执法人才库和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为打造高素质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奠定了基础。积极开展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卷评查,2023年推荐6个案例参加全省评查,荣获2022年度全省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查团体一等奖,1个案例入选全省十大优秀典型案例,4个案例被评为优秀案例。在国家疾控局组织开展的2020-2022年度公共卫生监督优秀案例评查工作中,由我市选送的案卷从全国231个卫生行政处罚案例中脱颖而出,被评选为“2020-2022年度全国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优秀案例”。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完善《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扎实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2023年共出具审查意见书82份。三是提升政务服务便利。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认领省级编制完成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按规定完成标准化梳理工作。将“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试点工作与满意度测评工作相结合,完成58项政务服务事项的“亲自办、陪同办、自查办”工作。我市健康证明网上办理等3个项目入选2023年度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营商环境创新“揭榜挂帅”活动揭榜项目榜单。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司法局专家对全市卫生行政人员和监督执法人员进行面对面授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市司法局开展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剖析讲座,组织委机关及市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人员共81人参与“中国普法”线上行政复议法专项答题活动,分别于5月17日组织50余人旁听遗产继承纠纷案件、12月12日组织20余人旁听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再审案件,进一步发挥旁听庭审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放《威海市行政应诉工作指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例选编》等学习材料,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机制。五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积极主动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33件,认真解决群众通过行风热线、12345政务热线反映的问题,问题办结率100%。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法治社会建设氛围。一是突出学习宪法。结合“宪法日”开展“亮屏行动”,在全系统医疗机构循环播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等标语,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重点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宣传工作列入卫生健康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紧紧围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通过举办民法典培训班、集中收看线上旁听庭审活动、民法典有奖竞答、参加电视台普法栏目和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对民法典相关规定适用问题普法交流,促进民法典宣传深入人心。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卫生健康及其他法律法规。先后组织《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两法衔接适用培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百名专家千场科普讲座等活动。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一体联动,赴355家企业现场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培训,不断提升用人单位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力、执行力。举办“红心领航向 国粹薪火传”-《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中医药文化体验活动和“守中医精诚初心 担传承创新使命”主题党日等活动。文登区新媒体作品荣获2023年度全省《医师法》普法宣传新媒体视频类“十佳作品”,乳山市作品荣获《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三周年主题征文一等奖,威海市荣获“一法一条例”团体优秀组织奖,个人分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2023年共组织申报全省政策研究课题6项,4项入围,荣获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四是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制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切实抓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我委八五普法工作经验被省卫生健康委作为典型经验推送到国家卫生健康委。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理论学习不够全面系统。学用结合力度不够,政治理论对实际工作指导作用发挥的不够突出,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转化为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转化为具体实在的成效亮点、转换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强大动力等方面做的不够充分。

(二)科学民主决策水平需不断提高。对一些重大行政决策,在形成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范围不够全面,征求意见方式比较单一,且起草科室对制定程序熟悉程度不够,易出现程序倒置的现象,影响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效率。

(三)法治素养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有待提高,对规范执法的意义、目的认识不深,对执法流程环节把握不完善,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条文满足于字面上的一般理解,缺乏对立法精神及价值取向的正确把握。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强化工作部署。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全局考量,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通过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党组书记讲授党课、主题党日活动、主题教育会议等形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走实走深。

(二)注重学习引领。坚持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学习引领带动作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宣传月活动,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内监督条例、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8次。

(三)严格依法决策。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在集体讨论决定前,均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要求,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组织行政处罚案件重大法制审核集体讨论7例,所议事项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学习研究阐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落实市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关工作部署,抓好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多层次深化宣讲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延伸基层,确保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深化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实践。持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结合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加快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三)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推动依法治理取得新成效。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在全省率先开展市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卫健法律大讲堂、“民营医疗机构帮扶活动”等形式送法上门,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实施力度。坚持创新驱动,重点推动健康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省级试点工作,全面构建以“信用+量化分级”管理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深化医疗卫生行业“信用+量化分级”威海卫生监督品牌的内涵和外延,增点扩面,提质增效,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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