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1 08: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3122号)文件要求,市卫生健康委邀请省级专家于20231018-1021日对乳山市中医院进行了二级中医医院现场评审专家组评审结论为:乳山市中医院符合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

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评审质量,现对乳山市中医院评审结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1-27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以上评审结论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之前,以信函形式向我委中医药发展科实名反映,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青岛北路28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发展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