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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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3〕122号)文件要求,市卫生健康委邀请省级专家于2023年10月18日-10月21日对乳山市中医院进行了二级中医医院现场评审。专家组评审结论为:乳山市中医院符合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 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评审质量,现对乳山市中医院评审结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月1日-2月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以上评审结论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之前,以信函形式向我委中医药发展科实名反映,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青岛北路28号,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发展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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